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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CNMO新闻】此前,王女士在注册使用“每日优鲜APP”后多次收到该软件推送的商业短信,她按照短信指引进行退订却花费了1毛钱短信费。王女士认为这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,于是将北京每日优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每日优鲜”)告上法院。近日,北京互联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,王女士花费的1毛钱短信费由每日优鲜负担。
为什么要为1毛钱将对方告上法庭?王女士有理有据。她认为双方在注册用户时签订的《用户协议》第5.2条、《隐私政策》第2条规定APP可以向用户发送商业广告信息,侵害了消费者的权利,属于无效条款。对此,每日优鲜回应,吴女士先前已经同意以上条款,不存在无效的情况,并且公司已经将吴女士的手机号码屏蔽,吴女士再次收到短信不是公司的过错。
目前,工信部对于用户接受商业短信的规范正在进一步加强。根据工信部8月31日发布的相关规定,任何组织和个人在未经用户允许的情况下,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或电话。另据10月21日出台的《个人信息保护法(草案)》相关规定,任何自动化决策下的商业营销、信息推送都不应该面向个人,如果对用户造成重大影响,个人有拒绝的权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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