签到

雷军卖电动车了?小米告“雷军电动”侵权获赔40万元

【原创】 2020-01-08 06:15 许桦婷 7评论

  【手机中国新闻】2015年8月,小米公司将一家公司告上法庭,因为小米认为其商标“雷军电动”侵犯了自己的商标权,并构成不正当竞争。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终审判决该商标的使用构成侵权,并判决使用单位赔偿小米公司40万元。据其他媒体报道,该判决现以生效。

小米科技创始人雷军(图源网)
小米科技创始人雷军(图源网)

  小米起诉至一审法院称,该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智能手机、互联网电视及智能生态链建设的创新型科技企业,雷军先生是公司创始人及法定代表人。目前,雷军已将其本人姓名在商业中使用的权利授予小米公司。2012年,该公司申请注册了商标,对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。而第一被告潍坊瑞驰公司生产销售的“雷军电动”系列电动车,在其车身显著部分使用了涉案标识,并公开宣称“雷军电动、树立电动新标准”,雷军电动系列电动车销售区域极广,在网络中亦有大量销售。

雷军电动(图源网)
雷军电动(图源网)

  小米公司认为,潍坊瑞驰公司使用涉案标识的行为造成了消费者的实际混淆,同时基于雷军本人的知名度及与小米公司之间的关系,潍坊瑞驰公司对“雷军”字样的使用,不仅侵犯了该公司就雷军姓名享有的商品化权,也使得消费者产生误认,从而构成不正当行为。小米公司起诉请求法院判令,潍坊瑞驰公司停止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的行为,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40万元及相关维权支出10万元。

雷军电动(图源网)
雷军电动(图源网)

  潍坊瑞驰公司在一审答辩称,其曾就涉案标识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,但2015年8月被商标局裁定不予注册后即停止使用,现涉案电动车已使用“R”商标。同时,该公司表示,该公司使用“雷军”是对公司使用“雷X”系列传统的沿革,雷军二字作为姓名,属于较为常见的名字,全国至少有6179个人取名雷军,该公司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。

  法院了解情况后,一审判决潍坊瑞驰公司停止侵犯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、并消除相关影响,同时赔偿小米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40万元。潍坊瑞驰公司后提起上诉,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维持原判,该判决现已生效。

文章标签: 雷军 小米公司 雷军电动
0
收藏
分享

参与投票

网友评论

发布
这就是名人和普通人的区别。可以理解,你把叫雷军的人都集中到一起,大家也只知道一个雷军。这钱罚的不冤
2020-01-13
0
车标居然是m,设设与小米一模一样,太雷人了。
2020-01-08
0
这个公司从此禁止使用小米手机,小米所有东西,小米损失超过100W,[呲牙]
2020-01-08
0

热门文章

'

努力加载中...

没有更多了

  • 朋友圈

  • 微信

  • 微博

  • 复制链接

取消分享
使用浏览器的分享功能
发送给更多好友
请点击右上角
分享给更多好友
分享到微信朋友圈×
打开微信,点击底部的“发现”,
使用“扫一扫”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。
-->